点击数:21412017-10-26 09:35:29
为了商品交易安全,人们在经济交往中越来越重视担保的作用,因抵押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的也越来越多。广东德疆律师事务所莫国栋律师经办了多件此类案件,结合典型案例及办案经验,撰写“抵押权设立后对主合同款项性质之变更,抵押权之效力是否及于变更后的主合同?”一文,发表自己的专业意见,并获得《广东律师》杂志第208期刊登,特此祝贺。
莫国栋律师自执业以来,承办各类型案件,积累了丰富、扎实的实务经验,务实、高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主要擅长民商事诉讼(如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以及刑事辩护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