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1852017-04-01 00:00:00
根据调查数字显示,超过九成的车主有被借车的经历,如事后能顺利归还车辆的那也就没什么问题,如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对于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分别简称“《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如下:
一、《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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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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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规定,将机动车借给他人使用的,车主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什么情况才属于车主有过错,实践中,一般包括如下几种情形:1、明知借车人饮酒、吸毒却仍然将车辆借给借车人的;2、明知道自己的车有故障却还将车辆借出的;3、将车辆借给没有驾照或者驾照超过有效期或者准假车型不符的借车人的。为此,小编建议各位车主出借车辆时要谨慎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