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3202017-11-14 00:00:00
2017年11月8日,携程亲子园虐待儿童事件被曝光,一位家长从一段监控视频里目睹了孩子在亲子园的情况:半小时内被喂半管芥末,一小时拉六次肚子,被脱光裤子拉到角落站着不给换尿布……目前携程“亲子园”3位员工因此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携程亲子园的该3位员工具体触犯了什么法律?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亲子园属于携程公司开办的临时托管、照顾员工的1-3岁小朋友的学前教育机构,场地由携程公司提供。携程亲子园的教职工负有看护未成年人的职责,教职工实施一系列虐待儿童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此外,本罪的可以由单位构成,故携程亲子园也可以构成本罪。
小编想起鲁迅说过的一句话:“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小编建议,在遭受侵权行为时要及时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合法权益。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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