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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5德疆说法帮工人遭受人身损害,由谁赔偿?

点击数:16002021-05-20 16:46:18 

一天,林某搬迁至新居居住,遂叫其朋友王某帮其卸货,但在卸货过程中,王某被倒下的冰箱砸伤。后王某要求林某支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但林某以王某是自愿无偿帮其卸货为由,拒绝支付上述费用。

 

一、案例中,王某在帮助林某搬家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规定,案例中,王某无偿为林某提供劳务,其在帮工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林某作为被帮工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若王某在帮助林某搬家过程中,被陈某所踢的足球砸伤,王某是否可要求林某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的规定,王某在帮助林某搬家过程中,被陈某所踢的足球砸伤,其可要求陈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陈某没有赔偿能力的,可由林某予以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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